司法权来自信任,而不是来自武力。
司法管辖权必须通过稳定与制度吸引,而不是通过命令获得。
扩大司法管辖权的方式不是强制,而是让加入者获得安全感。
司法不是惩罚的机器,而是稳定的基础设施。
司法权不是从谁手里夺来的,而是靠制度让别人愿意交出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