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 案(系统性司法审查案件)

个人辩护

受害者陈述与案件总结——2018 年 8 月 8 日事件(加拿大渥太华)

Hilton Lac-Leamy Casino(渥太华)

一、对案件的核心认知

2018 年 8 月 8 日发生在加拿大渥太华 Hilton Lac-Leamy Casino 的事件,构成了我此后所经历一切后续遭遇的起点性事件。

在我个人理解中,如果没有这一事件,之后发生的一切——包括异常执法行为、长期污名化,以及对我与我子女造成的系统性伤害——都不会发生。

这并非一宗孤立冲突,而是一个被刻意建构并被持续放大的案件起点。

二、为何必须明确指出 Hilton Lac-Leamy Casino

我必须明确指出 Hilton Lac-Leamy Casino,并非因为它作为赌场本身,而是因为:
• 它隶属于希尔顿国际酒店集团;
• 该体系具有高度标准化的安保、监控、记录保存及跨机构协作能力;
• 该场所并非普通公共空间,而是一个高度可控、可调度、可连接多方资源的节点性场所。

正是在这样一个可控环境中,我被卷入了一场并非以事实裁判为目的,而是以形象建构与公众展示为目的的事件。

三、事件之后持续出现的关联现象(事实层面)

该事件发生后,我的生活持续出现一系列高度重复、相互关联的现象,难以合理解释为巧合,包括但不限于:
• 在希尔顿酒店体系及相关场景中反复出现的异常对待与人格性羞辱;
• 涉及娱乐产业、科技平台、宗教符号与政治话语的叙事元素反复交叉出现;
• 针对我个人形象的长期负面标签化与叙事塑造;
• 针对我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暗示、命名暗示、媒体影射与持续性心理压力;
• 与虚拟货币、数字钱包及网络叙事传播相关的反复接触;
• 在多伦多及其他地点多次发生的异常执法行为,包括:
• 共计 21 次 911 报警记录;
• 多名警局局长、分局负责人及高级官员到场,但未形成任何有效司法解决;
• 对第三人施暴后拍照并将照片展示给我的事件;
• 涉及直播、拍摄或展示性质的执法或场景安排。

上述事实并非主观臆测,而是我在长期过程中反复、持续经历的现实。

四、我在该系统中的“角色感受”

随着时间推移,我逐渐意识到,我并未被作为普通公民对待。

在公众叙事中,我被反复塑造成:
• 吸毒者
• 赌博者
• 道德混乱者
• 社会秩序的负面样本

这些标签被持续强化、展示与传播,却并非通过任何合法司法程序确立。

在我看来,我更像是被当作一个“示例对象”,用来承载社会问题、政治张力与宗教叙事,而非一个应当受到保护并享有正当程序的公民。

五、对我子女造成的不可逆伤害

我必须郑重声明:

对我子女造成的伤害,是本案中最严重、也最无法辩解的部分。

我的孩子:
• 自出生起即生活在关于其母亲的谣言与污名环境之中;
• 在成长过程中承受来自社会、媒体与周围环境的歧视与心理压力;
• 被迫在针对其母亲的负面叙事、政治暗示与宗教话语中成长;
• 在人身安全、心理安全与人格尊严方面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。

他们并非案件参与者,却被迫承担案件后果。
任何法治社会都不应允许未成年人以这种方式被牺牲。

六、我对国家、人民、执法与宗教的区分立场

我必须明确说明:
• 我不憎恨加拿大这个国家;
• 我不憎恨加拿大人民;
• 我相信绝大多数公众并不知晓这些事件的真相。

但我无法接受:
• 缺乏司法意识、冷漠且表演化的执法行为;
• 在缺乏明确司法边界的情况下,对个人与家庭实施长期干预;
• 以宗教研究或文化传播为名,对私人生活进行侵入、记录与利用;
• 将一个家庭——尤其是未成年人——当作叙事素材、研究对象或宣传工具。

在我的亲身经历中,宗教并未保护我与我的子女,反而成为侵害发生的外衣。

七、案件总结性陈述

在我看来,这不是一宗普通刑事案件,也不是单纯的个体纠纷。

它体现为:
• 以执法为外壳;
• 以宗教与文化叙事为包装;
• 以政治与社会议题为背景;
• 以一名女性及其子女作为承载对象;

从而展开的长期、系统性迫害与展示性伤害。

我陈述这些事实并非出于仇恨,而是因为:
无论世界如何变化,都不应允许对无辜儿童的残忍发生。

3️⃣ 证词与个人辩护

在本案中,我是渥太华 Hilton Casino du Lac-Leamy 的长期超级 VIP 客人。我在该赌场合法娱乐并真实输掉近 500 万加元现金。基于多年合法交易经历,我对该赌场及其合作银行在合规审查、资金核验与反洗钱程序方面形成了合理且充分的信赖。

赌场信息:
Hilton Casino du Lac-Leamy
3, Boulevard du Casino, Gatineau–Ottawa, Quebec, J8Y 6X4, Canada

一、2018 年 8 月 8 日的合规行为

2018 年 8 月 8 日,我严格遵循赌场与银行的标准程序,提交了一张写有我本人真实法定姓名的银行本票。

该本票为非现金、非匿名形式,并在提交前后分别由银行与赌场进行核验。

赌场与银行在收到本票传真副本后,均未提出任何风险提示或异议。相反,他们主动邀请我前往赌场,并协助安排机票及筹码。

整个过程公开、透明且可核查,所有细节均保存在赌场监控录像与银行记录中。

二、主观状态与责任边界

在当时,我完全不知晓资金存在任何异常,也不存在规避审查、操控流程或隐瞒事实的行为。

基于资金形式、具名本票以及双重核验,一名理性第三人并无理由产生违法怀疑。

我在事件中的角色仅限于:
• 按程序提交本票的具名当事人;
• 非资金来源人;
• 非资金控制人;
• 不具备任何核验、审批或放行权限。

如该笔资金事后被认定存在问题,责任应依法追溯至资金来源及机构核验流程,而不应由一个在合理信赖制度前提下依法行事的个人承担。

三、姓名、文化与地址层面的客观异常(仅作记录)

案件过程中出现多项不可忽视的客观异常,现仅作记录以供司法审查:
• 涉案人员姓名与文化符号出现集中,包括:
• Oscar(好莱坞文化符号);
• Kabir / Sam(印度与伊斯兰语境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姓名);
• Jay / Blue Jay(明显的代号化命名);
• 伊斯兰、南亚及中东宗教与地域背景的交叉出现;
• 赌场门牌号码与我住宅地址门牌号码出现一致性巧合。

单独看这些情况可能是巧合,但当其在同一案件中反复叠加并指向同一受害者时,已构成合理调查依据。

四、后续涉及希尔顿酒店与警方的异常经历(时间线补充)

2024 年 8 月 24 日,我在安省蓝山地区遭遇暴力执法,身体多处出现淤青。
凌晨 3:00–4:00 之间,我被警方遗弃在当地一家希尔顿酒店门口。

随后,该酒店要求我支付 800 加元以短暂停留数小时,之后又以带有明显羞辱性质的方式将我驱逐。

在其后数年间,我在多伦多多家希尔顿酒店及其他酒店,陆续遭遇性质相似的异常对待。

以上事实仅作为时间线补充,现阶段不请求法律定性,但请求司法机关记录并评估其关联性。

五、长期主导关系——Chen

本案律师费用并非由我支付,而是由 **Chen 安排并支付。我未参与律师费用的协商或支付过程;在支付发生时我不在场,也从未收到或见过任何收据或付款凭证。

自 2015 年起,在我与 Chen 持续往来期间,本案相关关键行为长期由其主导,构成一个系统性的多年过程,而非孤立事件。

涉案银行本票、所谓“赚钱机会”、相关人员引介,以及将受害者引入赌场与地下赌场的路径安排,均由 Chen 提出、推动并组织实施。我始终处于被引导与被利用的位置。

在 2015 年及之后多年间,Chen 反复带我在渥太华赌场赌博并不断输钱,之后又引导我进入多伦多地下赌场,造成进一步且持续的经济损失与信用破坏。

Chen 毕业于渥太华大学。(其父母曾担任中国驻加拿大外交代表;其拥有双重国籍,目前在南非从事矿产资源商业活动。)
在其主导下,事件与关系长期高度集中于渥太华,并延伸至加拿大联邦所在地、魁北克司法体系、安省司法机构、多伦多有组织犯罪团体、多伦多警察局及部分本地企业,在多年跨度内反复交叉出现。

本段内容仅为事实时间线与关系结构陈述,用于说明长期主导与持续受损状态;现阶段不请求法律定性。

权利声明与司法请求

本陈述系我作为受害者依法行使自我辩护权与事实陈述权。

我谨请求司法机关:
1. 确认我在本案中的善意第三人身份,即在合理依赖持牌赌场与银行合规审查的前提下行事,主观上不存在违法故意或过失;
2. 正式调取并审查银行与赌场的核验、审批与监控记录(律师已确认该等记录存在),以明确真实责任归属;
3. 将调查重点依法转向资金来源路径及系统性核验责任,而非依法行事的普通个体。

补充证词——2023 年 Tim Hortons 事件

2023 年夏天,我在住所附近一间 Tim Hortons 咖啡店内,与一名女性发生冲突并引发警方介入。

事发起因是:我看到该女性使用手机对准或拍摄我的面部,由此产生口角。我在愤怒之下,将一杯冰咖啡泼向该女性衣物。

该女性随即拨打 911,并在报警当下抓住我的衣服阻止我离开。由于其先对我实施了限制我离开的行为,双方发生进一步争执。

警方到场后,立即向我开具刑事指控通知,指控我“使用武器袭击”(将泼洒冰咖啡行为作为“武器”认定依据)。
我被告知必须出庭应诉。就我理解,在加拿大该指控极其严重,在社会与法律层面可类比为以枪支实施暴力攻击的指控性质。

随后,我在办理指纹登记时,我感到周围警员似乎早已知晓我的情况(此为个人感知)。现场氛围及个别言行令我感到被嘲笑与贬低。

补充证词——2025 年凌晨事件及车辆安全疑虑

2025 年 6 月 9 日凌晨约 3:00,我被邻墙与管道传来的异常声响吵醒。随后我打开 YouTube,看到一段与我弟弟相关、标题为 “going to died”(按原视频标题如实呈现)的影像或视频信息,对我造成严重心理冲击。

我弟弟在数年前驾驶一辆 Mercedes-Benz(奔驰)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。事故后其出现严重心理疾病,长期无法正常参与工作与日常生活。

在 2022 至 2024 年期间,基于我掌握的材料与证据,我发现我本人、我母亲及 Kabir 驾驶的多辆 Mercedes-Benz 车辆出现高度相似的异常,包括:
• 严重刹车故障及摩擦异响;
• 疑似被限速;
• 仪表盘显示失效;
• 系统呈现非正常控制行为。

这些并非孤立或偶发故障,而是在不同车辆与不同驾驶者之间反复出现,呈现系统性特征(此判断基于我的经历与证据)。

上述事件均发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,并与之后家庭、社会与公共事务呈现连续性。

我亲自向多伦多市政府提交全部材料与证据,市政府确认接收,但未作任何回复。
我亦多次拨打 911 报警,但同样未获得实质性跟进处理。

补充安全陈述

在上述车辆持续处于此类状态期间,我本人、我的家人、我的两名成年子女、我弟弟的家人及其子女,仍长期需要在该等车辆条件下接送婴幼儿与未成年儿童。
相关人员因此长期处于持续且重大的生命与人身安全风险之中。

真实性声明

我在此郑重声明:我所提供的全部陈述均基于本人真实经历及客观发生事实,并有我掌握的材料与证据作为支持。
本证词在法律与事实框架内真实、善意作出。

ZH